‧ 「詐領差旅費出包 觀護人自爆私會小三
【(黃哲民/台北報導)】 2014.09.16
前年苗栗地檢署主任觀護人楊學文謊報出差13次,詐領差旅費共9千多元,被廉政女人徵信 署查獲後認罪繳回犯罪所得,並自爆假出差名義到雲林私會小三
最高法院今依貪污罪輕判楊男1年9月徒刑、褫奪公權2年、緩刑3年,但須支付公庫10萬元,全案定讞。
55歲楊男曾連續6年獲中華民國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全國評鑑第一名,前年徵信社|北愛徵信 9月從雲林地檢署調任苗檢
去年初被查獲假藉出差訪查保護管束個案或社會勞動機構名義,分4次謊報13筆差旅費共9233元。
楊男起初自白認罪,後來翻供辯稱詐領差旅費並未侵害依法行政原則,僅觸犯詐欺取財罪而非貪污罪,另詐領金額不高又全數繳回,他已受到嚴重教訓,盼婦幼徵信社 從輕發落保住退休金,以扶養年邁父母與年幼子女。
檢方不解楊男13次假出差都去雲林虎尾的用意,楊男自爆去找小三, 徵信嚴選 還幫小三支付每月9千元房租,但楊男後來企圖改口,還聲請傳喚妻子作證他和小三是清白的。
一、二審法官指楊男任公職30年,應知差旅費附屬執行公務而存在,公務徵信社|偵探徵信社 員謊報差旅費當然構成貪污罪,至於楊男與小三有無通姦非本案重點,考量楊男一時貪念犯錯,已有悔意,均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將楊男判刑1年9月、褫奪公權2年、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0萬元,最高法院今駁回楊男上訴。楊男去年8月調任台南地檢署,今年已被停職。
(黃哲民/台北報導)